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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提交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2016年度开放基金进展报告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8-03-08

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:
  按照《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根据工作安排,中心定于2018年3月对2016年度获得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。为便于各项目承担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现将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如下:
  一、检查范围。2016年度立项,2017年度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。
  二、检查方式。各开放基金负责人,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。
  三、检查材料要求。开放基金负责人按照项目进展实际情况填写《进展报告》(见附件),报告原件一份,成果支撑材料作为附件装订成册,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后,于2018年3月 31 日前报送至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。
  四、基金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,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
  五、按照《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对未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基金项目,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  六、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
 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99365365科技园6号楼512室(邮政编码:100081)
联系人:黄润、杜宁
电  话:010-68911950,010-68917518
E-mail: huangrun08@126.com
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
2018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