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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中心聘用人员学术头衔(职称)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7-09-01

中心各相关老师:

 

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自主聘用人员队伍建设,依据《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章程(试行)》,在中心岗位聘任的基础上,开展自主聘用人员学术头衔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术头衔(职称)

中心认定的学术头衔包括应用研究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两类

二、申报基本条件

1. 爱岗敬业、遵纪守法,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素质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、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所取得的学术业绩符合受聘岗位任务及其工作内容,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或技术业务基础,岗位业绩对于中心发展和团队建设具有一定的贡献和影响。

详细要求见《中心聘用人员学术头衔(职称)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

三、申报时间

1.申报人按照相关条件填报《中心学术头衔(职称)申报条件表》,于9月8日前将《申报条件表》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中综合服务与管理办公室。

四、联系人:杜  宁  13810982505

        陈仲玉  13520033611

 

附件:

1.中心聘用人员学术头衔(职称)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

2. 学术头衔(职称)申报条件表

 

2017年8月31日